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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敗的教專評鑑 豈能不究責

學校名稱: 南新國小 作者: 李基福(六年2班) 指導老師: 人氣:319

從九十五學年度便開始推動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,歷經十年光陰後,將在明年走入歷史,轉型為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」。

耗費的時間和經費,以半強逼方式,要求教師們參與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,最終造成教師為了評鑑資料,而於紙本作業上疲於奔命,而所希望改善不適任教師教學,以及淘汰不適任教師的目標,卻一丁點也沒有達到。

這其中的謬誤和舉辦各項研習講座,所浪費的人力、財力和物力,難道都不需要通盤的檢討,可以直接轉型就轉型嗎?

如果教育部不能深入去了解基層教師的心聲與辛勞,老是想以國外的做法或專家學者的意見,直接就套用在台灣的教育現場,那麼最終只會落入失敗的輪迴裡頭。

以淘汰不適任教師來說,教師法便清清楚楚的保障了教師的工作權,除非有重大違規或教師身心出現重大問題,否則根本不可能予以解職,因此教師專業發展評鑑,最初的設計,頂多也只能達成改善教學品質的目標而已,是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的。

整個計畫裡頭,真正觀課的時間太少、填寫的評鑑項目又太多,也導致這項評鑑計畫,必然淪為了紙上作業,而難以發揮改善不適任教師教學品質的目標。

這些都是敗筆所在,如果不去檢討、究責,那麼期盼後續的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」能夠發揮功效,恐怕也只是如空中樓閣般,是完全不切實際的。

台灣的教育,真的需要大刀闊斧改革,而改革的方式與做法,不能再落入俗套,它必須是具體可行的,至於在這之前,教育部應先好好檢討一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各項缺失。

本文於 2015-10-07 發表於「國語日報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