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身體受到侵犯時,求救是不二法則。我曾在新聞報導看到了一個案例,一位七十幾歲的退休校長藉由教姪女作業而對她上下其手,法官卻因女孩沒說不,而認定合意性交。我認為臺灣的孩子被教得太乖了,連「不」都不敢說,何況那校長還是女孩的親人,所以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